為了避免嫻嫻沈迷於電腦遊戲 於是和她約定周末可以玩電腦半個小時 每到周末 她從沒忘記要上網玩個遊戲 幸好他也都能信守諾言 時間到了會自動結束 換小葳玩 (小葳沒時間概念 玩10分鐘就滿足了 )
上個周末沒有呆在台中 周日回到家時已是晚上9點多 洗個澡就上床睡了 沒有時間玩電腦
想不到 周一晚上 嫻嫻到了9點多時 才突然想到我還 "欠" 她30分鐘玩電腦的時間 於是我答應讓她玩到9:30 時間到了 她看到那個遊戲計時是21分鐘 於是跟我說:
馬麻 今天我才玩21分鐘 明天還要讓我玩剩下的9分鐘哦!!
我咧~~~ 以前遊戲時間到 但她還在難分難解時 我都會給他通融個5分鐘 10分鐘 想不到這次竟然給我算得這麼清楚 於是我就用一種異常冷靜的聲音說:
好啊 明天我就給妳補玩9分鐘 沒關係 但是我之前讓妳多玩的5分鐘 10分鐘 妳也要還我 這樣算一算 你欠我至少 100分鐘了 那以後的幾個周末妳都不能玩電腦哦
於是她很識相地去刷牙洗臉 準備睡覺 隔天再也不敢跟我吵要補玩那9分鐘了
( 馬麻OS: 怎麼父女同一個樣 .... 電腦是你們的命哦 ???? )
請回顧2009/10/8文章 --- 這樣會很嚴苛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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